衡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休息日加班
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加班天数×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
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加班天数×300%
特别提醒
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继续开展原工作或者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工作;值班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因此你如果被安排值班,不属于加班,无法主张加班工资,但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值班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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