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我中心将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APP、异地转移接续等渠道网上业务将于2022年12月29日17:00后停止办理,2023年1月9日起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衡阳公租房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衡阳公租房怎样签订租赁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衡阳公租房可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