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轨迹汇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0月11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11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李某,女,37岁,为10月7日公布的阳性感染者黄某学的妻子,系10月9日公布的确诊病例黄某某的密接(李某与黄某某是母子关系),此前已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0月9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9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黄某某,男,7岁,为10月7日已公布阳性感染者黄某学的儿子,活动轨迹与黄某学一致,已于10月4日18:00随父(黄某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隔离。
请与该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10月9日蒸湘区在外出返蒸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9日,蒸湘区在外出返蒸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10月8日已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光的核心密接者(同旅游同车同住人员),现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风险点位及人员已管控到位。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某,女,33岁,系王某光的女儿,家住蒸湘区愉景新城。
10月5日
10:00从湘西凤凰古镇乘自驾车返乡。
19:30到达蒸湘收费站,19:35在高速路口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19:50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20:20到达愉景新城家中,到家后当天无外出。
10月6日
无外出。
10月7日
9:16下楼。
9:36在愉景新城小区进行核酸检测。
9:46在愉景新城小区北入口鸿鑫早餐店购买早餐。
9:53回家后无外出。
10月8日
00:40闭环转运至蒸湘区隔离点集中隔离管控。
10月5日、7日、8日,核酸检测结果皆为阴性。
10月9日
17:41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来(返)蒸朋友们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月9日蒸湘区在外地返蒸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9日,蒸湘区在外地返蒸集中隔离人员每日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两人均为10月8日已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光的核心密接者(同旅游同车同住人员),现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风险点位及人员已管控到位。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玲,女,57岁,系王某光的妻子,家住蒸湘区愉景新城。
10月5日
10:00从湘西凤凰古镇乘自驾车返乡。
19:30到达蒸湘收费站,19:35在高速路口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19:50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20:20到达愉景新城家中。
21:37下楼到愉景新城湾湾川便利店内取快递。
21:45返回家中。
10月6日
无外出。
10月7日
9:09下楼。
9:36在愉景新城小区进行核酸检测。
9:50在愉景新城小区东门口菜农摊买菜,买完菜后回家,无外出。
10月8日
00:40闭环转运至蒸湘区隔离点集中隔离。
10月9日
1:30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丁某某,男,1岁,系王某光的外孙,家住蒸湘区愉景新城。
10月5日
10:00从湘西凤凰古镇乘自驾车返乡。
19:30到达蒸湘收费站,19:35在高速路口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19:50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20:20到达愉景新城家中。
10月6日
无外出。
10月7日
9:09跟随王某玲下楼。
9:36在愉景新城小区进行核酸检测。
9:50跟随王某玲在愉景新城小区东门口菜农摊买菜,买完菜后回家,无外出。
10月8日
00:40闭环转运至蒸湘区隔离点集中隔离。
10月9日
1:30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来(返)蒸朋友们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9日
10月8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8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1:曹某飘,女,54岁,为10月7日已公布确诊病例曹某萍的妻子,10月7日8:00已被纳入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阳性感染者2:赵某韬,男,14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楚南西路16号。经流调回头看,为确诊病例谢某灿(已公布)的密切接触者。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10月8日衡阳蒸湘区愉景新城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8日,蒸湘区在外出返蒸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蒸湘区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处置等工作。
主要活动轨迹:
10月5日
10:00王某光从湘西凤凰古镇自驾返乡。
19:30到达蒸湘收费站,19:35在高速路口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19:50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20:20到达愉景新城家中,到家后当天无外出。
10月6日
无外出。
10月7日
9:36在愉景新城小区进行核酸检测。
9:50在愉景新城小区东门口菜农摊买菜,买完菜后回家,无外出。
10月8日
00:40闭环转运至蒸湘区隔离点集中隔离管控。
03:30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来(返)蒸朋友们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8日
10月7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7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人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成某忠,男,28岁,家住衡山县萱洲镇贺家依田村。
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5:01入住白果镇京都宾馆301房(已公布确诊病例谢某灿住305房);
16:07到白果镇桥头福建馄饨店;
16:27步行到"零食很忙"店购物,后回到白果镇京都宾馆301房;
17:30到谢某军家,与谢某灿(已公布确诊病例)同场次就餐(白果镇商贸街);
21:37到白果镇"兽霸"购物;
21:50到白果镇"零食很忙"店购物。
21:56到白果镇"食在好呷"店;
23:40回京都酒店就地隔离,未外出。
阳性感染者:黄某学,男,36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岳北村新路组。
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8:00到谢某军家,与谢某灿同场次就餐(已公布确诊病例)同场地(白果镇商贸街);
18:30回到家中(白果镇岳北村新路组);
19:00自驾到白果镇"周黑鸭"店;
20:00-23:00到白果镇"桥头夜宵店";
23:00自驾到白果镇楚南桥社区岳北路80号;
10月4日
2:00自驾回家(白果镇岳北村新路组);
4:00自驾到衡山县金领世家华府6栋二单元1206室;
9:00自驾到衡山县中医医院做核酸,后立即返回金领世家华府6栋二单元1206室;
13:00-16:00,自驾先后到衡山大道"伊莎楼"窗帘店、衡山创品国际东鹏洁具店、衡山欧美达家居店;
16:00到衡山县金岭世家8栋1单元304室;
17:30到衡山县金领世家华府6栋二单元1206室,后到金领世家小卖部购物;
18:00自驾到隔离点隔离。
阳性感染者:曹某萍,男,42岁,家住衡山县东湖镇马迹医院家属区。经流调回头看,为确诊病例谢某灿(已公布)的密切接触者。
请与上述行程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开衡山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外省入(返)衡山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衡山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7日
10月6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6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刘某琼,女,38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岳北路88号。
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1:51到谢某军家就餐(白果镇商贸街),与谢某梅(已公布确诊病例)有接触;
14:00独自步行回家后,未外出(白果镇岳北路88号);
17:30步行至谢某军家(白果镇商贸街),与谢某灿(已公布确诊病例)同桌就餐;
19:4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白果镇岳北路88号);
10月4日
4:00闭环转运至永和乡亮雅隔离点。
请与上述行程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开衡山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外省入(返)衡山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衡山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月6日常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0月6日,衡阳市常宁市在外出返常人员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衡阳市、常宁市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现场处置等工作。
主要活动轨迹:
9月28日
8时-20时徐某某在学校上课。
20时徐某某因膝盖受伤,请假回到家中。此后未外出。
9月29日
白天没有上课。
20时徐某某返回学校上晚自习。自习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30日
未外出。
10月1日
7时许徐某某一行8人,自驾粤A7996E车私家车前往常德市。
13时07分徐某某一行到达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酒铺村,中途未下车。
10月2日
全天在桃源县陬市镇酒铺村未外出。
10月3日
13时25分到达凤凰古城,在车内查找吃饭和住宿酒店。
14时16分来到凤凰县苗韵风情大酒店吃饭,15时41分离开饭店。
16时许在凤凰县沱江镇杜田村念赫民宿(外省入湘病例居住酒店川墨诗厝有时空交集风险)。
18时—19时30分在凤凰古城逛街。
19时30分—21时30分凤凰老菜馆吃饭,之后凤凰古城逛街。
24时许返回民宿。
10月4日
16时45分下岳临高速到达常宁水口山互通。
16时50分到达常宁市水口山镇联华大酒店。(停留1小时)
18时返回常宁市水口山家中。
19时10分-20时40分在水口山镇万年青-常青路-文明路一带逛街。期间到访常青路希望书店。
20时40分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10月5日
8时30分在水口山镇214省道北“陈李记大碗鲜肉米铺”吃早餐。停留15分钟,早餐后,返回家中。
15时18分乘坐公交车(大渔湾-三厂方向)前往水口山镇常宁市中心医院(水口山职工医院)做核酸检测。
15时40分到达水口山镇常青路常宁市中心医院(水口山职工医院)核酸检测点。
17时乘坐公交车(三厂-大渔方向)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10月2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常朋友们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6日
10月5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5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人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一:谢某辉,男,62岁,家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为10月4日公布入衡山确诊病例谢某灿的哥哥。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0:43与谢某灿同乘G1184(6号车厢)到高铁衡山西站后,同乘谢某梅的车到谢某军家就餐(白果镇商贸街);
13:30乘坐谭某的车前往谢某梅家休息(白果镇老街56号);
14:40乘坐谢某的车到白果镇京都酒店,后前往谢某云家聊天(白果镇岳北街92号);
15:49到白果镇京都酒店305房;
17:10到谢某云家与谢某灿会合,随后步行前往谢某军家就餐(白果镇商贸街),就餐前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立即步行返回京都酒店305房,未外出;
21:26,闭环转运至永和乡亮雅隔离点。
阳性感染者二:谢某梅,女,46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楚南桥社区老街56号。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0:43开车到高铁衡山西站接谢某灿(已公布);
11:51到白果镇谢某军家就餐(白果镇商贸街);
12:30到白果镇楚南桥社区魅力女人美容美发店和女人心内衣店购物;
15:00回到家中(白果镇老街56号),未外出;
17:00步行前往谢某军家就餐(白果镇商贸街);
20:00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4日
1:00闭环转运至永和乡亮雅隔离点。
阳性感染者三:谢某云,男,68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岳北路53号。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2:00在谢某军家就餐,与谢某灿(已公布)近距离接触(白果镇商贸街);
13:30回家休息,未外出;
17:00步行至谢某军家(白果镇商贸街),与谢某梅同桌就餐;
22:20步行回家(白果镇岳北路53号),未外出。
10月4日
11:00到白果镇派出所;
11:20步行返回家中(同上),未外出;
15:00步行前往白果镇岳北中心宾馆后回家,未外出。
20: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请与上述行程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须离开衡山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外省入(返)衡山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衡山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5日
衡东县在集中隔离点内发现1例外省入衡人员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4日下午,衡东县在集中隔离点内发现1例外省入衡人员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接到报告后,衡阳市、衡东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国、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目前,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阳性感染者董某平,男,37岁,家住衡东县杨林镇太平寺村,为外省入衡人员。
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日
15:00,搭乘老乡罗某良(衡东县荣桓镇锡岩村人)私家车到达衡东杨山高速出口。随即在杨山高速路口卡口进行落地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
16:00回家,未外出。
10月3日
7:50,至杨林镇新街佳湘小厨早餐店吃米粉;
8:04,至杨林镇北斗星文创文具店买文具;
8:33,至杨林镇墨香书屋买书;
8:46,至杨林镇双福超市买水;
8:52,至杨林镇皇朝家私快递点取快递;
9:28,至杨林镇博信大药房买药;
9:37,到全城找吖店门口摊位买东西;
10:00,回家;
10:40,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疾控电话告知为佛山病例密接后,主动电话告知太平寺村委会,随后居家隔离等待转运;
15:30,闭环转运至衡东经开区(大浦镇)隔离点。
请10月2日以来,与上述行程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外省入(返)衡东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衡东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衡东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10月4日衡阳市衡阳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胡某某,男,10月2日乘坐红土A67296次航班自外省到达长沙黄花机场,作为高风险入衡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衡阳市定点医院。
胡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2: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945号消防救援站门口乘坐的士到达乌鲁木齐市东区格林天辰艺术主题酒店。
13:04,入住格林天辰艺术主题酒店8509室。
10月2日
15:41,酒店退房,在宾馆门口乘坐的士前往乌鲁木齐市地窝堡机场
16:01,到达乌鲁木齐市地窝堡机场T2航站楼
18:00,乘坐红土A67296航班,座位12E
21:48,到达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市防疫专车在停机坪转运到长沙市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10月3日
10:00,由衡阳市防疫专车闭环转运到衡阳市石鼓高速收费站,再由衡阳县防疫专车闭环转运到西渡隔离点集中隔离。
10月4日
20:45,转运至衡阳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4日
10月3日衡阳市衡山县在外省入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谢某灿,男,59岁,家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为外省入衡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0:43,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乘坐G1184(6号车厢)到达高铁衡山西站,下高铁后乘坐侄女谢某梅的车离开;
11:30,到达白果镇谢某军家(白果镇商贸街);
13:30,乘坐谭某的私家车前往谢某梅家休息(白果镇老街56号);
15:00,乘坐谢某云的私家车前往白果镇京都酒店,后前往谢某云家聊天(白果镇岳北街92号);
16:10,在谢某云家隔壁商店购物;
17:00,步行前往谢某军家,就餐前接到衡山县防控指挥部电话,立即步行回到京都酒店305房,未外出;
21:26,闭环转运至永和乡亮雅隔离点。
10月4日
9:1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10月3日衡阳珠晖区在外省入衡货车司机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3日,珠晖区在外省入衡货车司机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张某某、乔某某,2022年10月2日驾驶货车(车牌号:晋MJ7190)在衡阳县石市高速收费站入衡,在高速出口进行“落地检”后驾车至珠晖区三得利水果市场,随后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日凌晨,衡阳县通报张某某、乔某某2人“落地检”混采阳性,珠晖区立即安排对2人进行双采双检,初检结果阳性,后经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2例阳性感染者已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珠晖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张某某、乔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04:00从新疆吐鲁番出发,上连霍高速;
19:00-20:00在甘肃省酒泉市赤金服务区加气、上厕所,购买快餐及生活用品,在车上就餐。
10月1日
途径甘肃、宁夏、河南、湖北,期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兴服务区、湖北省荆州监利服务区加气。
10月2日
08:45进入湖南省境内,走许广高速;
13:04在衡阳县石市镇石市高速收费站下高速,13:18在高速出口进行“落地检”采样;
15:07抵达衡阳市三得利水果市场西大门(期间未下车);
17:40-18:20在三得利水果市场西大门左侧七号厨功就餐;
19:08驾驶货车进入三得利市场水果市场;
21:47被闭环转运至珠晖区集中隔离点。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衡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
2.严格落实“入衡先报、入衡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衡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衡,并在第一入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衡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按照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3.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市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