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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次处罚驾驶证买分者 背后“分虫群”被捣毁

新华网    2019-03-14 22:11:51

民警询问买分人赵某(右)案情

53岁的司机赵某被送进了拘留所。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买分、提供虚假证言等,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成为济南目前首个被处罚的买分者。

12日,济南交警支队“920”办案专班破获了一起多人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案件。警方对9名涉案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至10日的处罚,并全部收缴违法所得。

[蹊跷]年轻女子给大叔销分

近日,警方发现在两名驾驶人处理的一次性记12分交通违法记录中,存在冒名顶替他人处理的“风险点”。交警排查发现,今年1月7日,鲁AR6B9*号小型客车一次处理两个12分的记录,但销分的并不是男司机赵某。如果赵某把车借给别人开了,别人前来销分也是可以的。但交警仔细查看发现,在一次超速违法过程中,监控录像显示,是他本人开的车,这就需要他本人前来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然而,前来处理超速违法记录的是一名20岁的女子张某。在赵某的另一起超速交通违法处理中,监控显示开车的还是他本人,但前来销分的是一名中年男子王某。

张某、王某没有开赵某的车,怎么帮其处理违法记录的?交警初步判断,张某、王某有冒名顶替他人销分的嫌疑。

[喊冤]“有人帮销错了分”

3月5日,交警联系上司机赵某,要求他到交警队核对一下交通违法销分的情况。赵某声称,自己最近太忙,让女儿帮忙处理此事。

“赵某的女儿发短信说,她爸爸在工地上太忙,抽不开身。”办案交警介绍,赵某的女儿也拖着不到交警队,“我们给她发短信,要求她下午3点左右到交警队处理。”当天下午3点左右,赵某的女儿来到交警队,给了交警一个可笑的解释,“可能有人在销分时销错了,把父亲的违法记录销了”。

交警要求赵某3月6日上午到交警队说明一下情况。当天上午,赵某带着女儿、妻子来到交警队。面对交警的询问,他百般抵赖,否认自己买过分,坚称最大的可能是有人销分时销错了。

[调查]卖分者干扰办案被拘5天

赵某不承认有买分的经历,交警决定从外围展开调查,搜集相关证据。

交警首先找到了处理违法记录的女子张某。今年20岁的张某是一名打工妹,驾照考出了多年,但一直没有开车。前不久,她在朋友圈里发现有人发布一条“高价买分”的信息,便联系该男子。对方承诺只要张某带着驾驶证到车管所帮着销分,可以拿到2000多元的报酬。1月7日,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根据“分虫”提供的信息,来到违法处理窗口,称自己是鲁AR6B9*号牌小型客车的驾驶人。“她通过提供虚假证言的方式,冒名顶替面包车司机赵某一次处理了12分的交通违法记录,并获利2100元。”交警介绍。

中年男子王某与女子张某一样,根据“分虫”提供的信息,来到历下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称自己是鲁AR6B9*号牌小型客车的驾驶人,冒名顶替面包车司机赵某一次处理了12分的交通违法记录,并获利2200元。

张某、王某作为卖分者,以提供虚假证言的方式干扰行政机关办案,被警方拘留5天并罚款200元的处罚,没收非法所得。20岁的张某告诉记者,驾驶证闲着不用,就拿着卖分挣个钱,没想到这是违法。

[投案]花8000元买了24分

3月7日,赵某再次来到交警大队,这次他主动承认了自己花钱买分的事实。原来,交警一查赵某时,他和“分虫”商量怎么办,大家给他出主意,一口咬定没有买分,是别人销错分了。随着证据越来越充分,赵某明白这事瞒不过去了,赶紧来交代具体情况。

原来,赵某的面包车要年审了,一查有60多条违章记录,1月5日他自己去处理了11分,可剩余的记录如果再处理就要重新学习了。此时,一名也在排队的女子翟某问他是否需要买分,她手里有“资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赵某通过微信支付给翟某8000元,让其帮着销24分。中年男子王某、女子张某成了赵某销分的冒名顶替者。

赵某买分的行为已是违法,他隐瞒事实、拒不配合调查更是“错上加错”。3月12日,民警对其作出拘留5天并罚款200元的处罚,他也成为目前济南首个因买分受到处罚的司机。他花钱买分销的24分,交警部门也将重新作出处理。

[扒皮]“分虫”群分工明确

王某、张某是怎么得到赵某相关违法记录的呢?两人共得到4300元,剩余的3700元去了哪里?民警进一步调查,一个“分虫”关系网浮出水面。

翟某、李某、刘某、张某某、冀某、孟某等人组建了一个“分虫”微信群,他们各有分工,翟某、刘某和张某某是负责寻找有买分需求的人。1月5日,翟某在章丘车管所遇到了有销分需求的赵某,并让其成为自己的“客户”,然后把销分需求信息发布到微信群里。冀某、孟某和李某是专门负责找有卖分需求的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相关的买分信息。翟某等“分虫”在支付给王某、张某4300元报酬后,“瓜分”了剩余的3700元。

3月12日,翟某、刘某、张某某、冀某、李某、孟某被分别拘留5至10日,并全部收缴违法所得。警方提醒市民,对于“买分卖分”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查办;对于参与“买分卖分”的所有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买分卖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一律重新处理;对于“买分卖分”违法所得一律收缴。

●相关链接

“办案专班”专打“分虫”

过去,交警部门在办理“买分卖分”案件时,常遇到查证难、立案难、拘留难等问题。2018年9月,济南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授权济南市交警支队独立承办部分涉车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去年9月20日,济南交警支队“920”办案专班成立,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打击“分虫”“车虫”等违法犯罪行为。其间,办案民警先后3次组织收网抓捕行动,20多名“分虫”“车虫”被抓现行。 (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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