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举办者向审批机关递交办学筹设报告,审批机关预踏勘办学场所。
三、举办者填写《葫芦岛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并对办学机构名称进行预前核准。
四、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葫芦岛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五、审批机关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办学材料,并实地考察办学现场。
六、审批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举办者领取办学许可证。
七、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
葫芦岛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下载
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负责,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学籍信息市备案。学生入学、转学、借读、退学等都有规定:学生入学规定。小学招收新生,要依据《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儿童(满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学区就近入学。小学向初中整体移交学生,使小学毕业生100%升学。义务教育阶段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