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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汇聚力量推进“三型仲裁”建设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2019-02-20 09:28:43

江苏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积极推进“三型仲裁”建设,通过“智慧仲裁”提升工作质效,让“阳光仲裁”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实现“和谐仲裁”目标,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8265件,涉及劳动者8496人,涉案金额达13192.6万元,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力创新,推动“智慧型仲裁”。顺应“互联网+”新就业形态下的社会大趋势,让调解仲裁工作搭上信息化建设的快车道,发挥科技手段、依托信息引领,促进全市劳动仲裁办案工作质效双提升。健全以信息化为载体的仲裁办案及质效管理体系,加强仲裁自助服务、在线平台、远程观摩、远程监督、电子档案管理等信息化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使调解平台成为仲裁机构案前调解争议的主渠道。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调解专家,无需提供书面证据,也无需花费任何费用。多元化的申请渠道彻底改变了传统单一的见面方式,破解了当事人申请调解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聚精会神,打造“阳光型仲裁”。着眼于仲裁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仲裁工作效能的提速和仲裁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实行仲裁办案场所、仲裁员信息、仲裁庭审现场、仲裁法规制度和仲裁法律文书“五公开”,把仲裁活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效率、以效率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让双方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网上公开裁决书对仲裁员办案及裁决文书撰写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仲裁员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文书质量。“阳光仲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目标,实现“和谐型仲裁”。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确立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定位,把仲裁的本质追求与和谐社会的精神导向相融合,真正彰显仲裁的核心价值。大力推行“和谐仲裁”建设,把和谐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完善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和谐的仲裁氛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树立倾情为民的仲裁理念;坚持源头治理、注重调解,提高仲裁公信力,完善和谐的仲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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