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黔东南苗族侗族论坛 公众论坛 今日黔东南苗族侗族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注意事项

黔东南政府网    2014-01-10 09:27:53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标准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