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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区发布全市首张“首违不罚”清单

人民网浙江    2019-03-25 11:04:33

舟山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日前出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若干规定》,推出全市首张“首违不罚”清单,同时明确慎用强制、指导优先、审慎监管等举措,从执法规范上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据悉,首批清单共涵盖“无照经营且持续时间不满30日”“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销售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等50种违法行为,涉及《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28项法律、法规,若市场主体的首次违法行为满足“首违不罚”适用条件,且该违法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主动报告整改结果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当然不予处罚是附加一定条件的,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首违不罚’,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区市场监管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庄明说,比如,清单中就不包括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态度始终是“零容忍”,将依法实施严格监管、严厉处罚和严肃问责。

“此次出台的只是第一批清单,随着该项规定的落地实施,我们将随时评估实施的效果,倾听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修正清单中的相关内容,根据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清单内容。”庄明介绍,这一规定出台的目的是更好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创业热情及其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除实施“首违不罚”执法制度外,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分局还将优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手段,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践行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坚持行政处罚综合裁量,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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