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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农村居民购房补贴最新消息2022

楚雄政府网    2022-07-07 10:23:53

楚雄市支持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实施

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补助对象。购买楚雄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车位、车库等其他性质的房屋)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缴纳购房契税的农业户口购房者;购买楚雄市二手商品住房并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缴纳购房契税的农业户口购房者。农业户口购房人不受户籍限制。

(二)补助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者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日期为准。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政府补助:首次购买楚雄市辖区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70平方米及144平米)的商品住房/二手商品住房给予购房款总价1%的补贴。

购房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

购房者向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后即可向开发企业领取《楚雄市支持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点击下载

购房者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签订《云南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交易备案后即可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领取《楚雄市支持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初审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申请人填写《楚雄市支持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提出意见后,由开发企业将申请资料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物管科审核;

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填写《楚雄市支持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审核。

(三)审核

房管物管科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对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

(四)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提交的审批表及汇总表进行审批。

(五)兑付

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次月5号前向市财政局报送上月补助资金审批表及汇总表,市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购房人(共有人)账户。

购房补助相关要求

(一)申请补助的房屋,如果买受人中既有农业户口,又有城镇户口,则只能由农业户口购买人提出申请,且农业户口购买人房屋份额占比需大于等于50%。

(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房和变更买受人,特殊情况必须办理退房和变更买受人的,在办理退房和变更买受人手续前退还补助资金。

(三)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以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物管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在2022年6月20日前办理过退房的房屋,于2022年6月20日后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者存量房交易备案的,买受人及共同买受人为同一家庭(父母、配偶、子女)的不享受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