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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湘阴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岳阳政府网    2023-10-10 16:32:53

选调岗位

文秘岗位2名

执纪执法类岗位5名

选调范围

湘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身份人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副科职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5.与湘阴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6.工勤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情形。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初通过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0日(限工作日)。报考人员需准备好《湘阴县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正反面双面打印)、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证件照和撰写的文字材料、取得相关证书等相关纸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四大家820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委组织部、湘阴县委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制作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环节。

1.考试环节。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选调岗位的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侧重考生的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参与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明显低于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不予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以法律、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优先。

(五)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1比例的符合要求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毒检项目。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递补规定。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调入。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相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程监督。

(二)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0-2115650;15200238108。

监督电话:湘阴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0730-211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