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会电子消费券发放对象说明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0日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会员积极参与促消费助发展行动的通知》,将安排一次性集中发放全年工会会员福利电子消费券并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具体发放对象如下:
发放对象: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全体职工、工会会员。
发放时间:
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
消费时间:
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消费完毕。
发放方式:
各单位工会将全年节日慰问费等工会会员福利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各地可以参照各级政府消费券发放方式,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鼓励通过“湘工惠”APP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应当支持省内各商场、超市、酒店、餐饮、文旅等实体商家消费。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