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即可申请组合贷款:
⑴借款申请人为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本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⑵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普通住房,并且所购住房的开发企业与中心、商业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合作协议书》;
⑶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
⑷在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没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⑸及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为总房价款80%,并且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加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