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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衡来衡人员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衡阳政府网    2022-09-29 09:58:53

返衡来衡人员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9月29日更新)

【衡阳疾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入(返)衡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入(返)衡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近7天以来,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

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

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近7天以来,有其他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者

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3天2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外省入(返)衡人员

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入(返)衡后实行3天2检,即抵衡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衡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

八、风险区域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有以下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入(返)衡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点击查看>>>重点排查地区

☞点击查看>>>返湘风险人群划分标准及健康服务措施

【湖南疾控要求】

一、湖南疾控9月27日最新防疫要求

(一)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

(二)入(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返)湘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六)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七)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常态化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

1、入境人员(含澳门入境人员)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国内高风险地区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国内中风险地区

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

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持续更新)

衡阳防控办和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县市区防控办疾控中心衡阳市0734-88611700734-82921190734-8221124衡南县

0734-8551555

0734-8983009

衡阳县

0734-6820093

0734-6832889

衡山县

0734-5812123

0734-5812281

衡东县

0734-5222446

0734-5222338

祁东县

0734-6287332

0734-6303129

常宁市

0734-7221375

0734-7224205

耒阳市

0734-4332275

0734-4332541

南岳区

0734-5679728

0734-5662347

雁峰区

0734-8223390

0734-8222403

石鼓区

0734-8177197

0734-8715036

珠晖区

0734-3331359

0734-8383556

蒸湘区

0734-8827106

0734-2896085

高新区

0734-8351755

0734-851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