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荆州农民耕地补贴登记指南
一、补贴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或在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注:不享受补贴的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3、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4、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
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5、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6、经市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7、经市人民政府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交或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2、受理
材料齐全或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给予受理,不齐全不予受理。
3、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标准的,受理该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填写虚假信息的驳回申请
4、办结
材料审核通过,进行登记确认。并出具农民补贴登记回执
三、申请材料
1、土地经营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惠民惠农“一卡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土地承包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