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济南5月3日关于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关于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的决定》(市政府第274号令),定于2023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以纪念“五三惨案”95周年。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