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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乐:发挥"官微"信访渠道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委员会    2019-03-20 09:41:26

“芦某经济并不困难,他家还有一辆小轿车;侯某作为俺村的党支部书记,为芦某吃低保‘开后门’……”近日,河南省南乐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南乐”的后台收到这样一条群众举报留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复,并将问题线索纳入处置流程,经过受理、审签、转办、审查、审理等程序,侯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乐县纪委监委注重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明确“输出+输入”双向互动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公众号的“喉舌”作用。同时,以微信公众号为“桥梁”,扩大与群众的接触面,激活直达群众的“直通车”,广泛收集舆情信息,接受群众问题咨询和投诉举报,发挥“官微”重要的信访渠道作用。

该县出台关于建立“清廉南乐”微信平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舆情处理各项工作细则。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日查看后台留言情况,梳理汇总群众诉求,分类处理投诉举报。规范工作流程,“一事一笺”,逐级审签,归口转办。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和反馈机制,咨询性问题一日内予以答复,情节轻微问题线索一周内查结反馈,案情复杂则适当延长。平台受理的案件查结后再“回炉”通报曝光,通过平台以案警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循环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效用。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共收到事项咨询和问题举报留言1252条,上传下达,积极发挥了“官微”重要的信访渠道作用。(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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