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贷款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员工被罚
凤凰网财经讯(彭彬 实习生陆瑞兰) 2月27日,银保监局官网发布了阿拉善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员工司俊文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因司俊文在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工作期间,对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阿拉善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于1993年8月30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团结路南侧(传媒大厦北侧);经营范围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中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外币存款、外币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