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阳江市辖区内工作地和户籍地无房产且租房自住的,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提取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身份证;
2、租房合同;
3、租金交纳凭证。
(二)租住商品住房: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或离婚证;
4、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无房产证明。
提取流程:
1、申请: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原件到附近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经初审,受理人员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银行发出转账指令,款项立即到账。
办理时限:
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为已实际支付的月租金,上不封顶。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不高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的70%且最高不超过800元计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