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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交警并咬伤民警 男子被判处拘役2个月

安徽网    2019-01-31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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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宁国一男子骑行电动车与轿车发生刮擦,交警来处理时,男子觉得处置不公,拒不配合,让交警“滚蛋”,并辱骂、咬伤民警。日前,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被宁国市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12日17时许,被告人兰某某驾驶电瓶车行至宁国市区凤形路与津河西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轿车发生轻微刮擦,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宁国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依法处置。被告人兰某某无端指责交警处理不公,包庇对方,拒不配合调查,并让交警“滚蛋”,引发众多行人围观,影响了下班高峰期车辆的正常通行。

宁国市公安局民警洪某接指挥中心指令前往现场处置,被告人兰某某仍拒不配合,再次辱骂民警。经多次劝说无效,洪某和辅警将被告人兰某某强制带离现场,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兰某某全力挣扎,并将民警洪某左前臂咬伤。

另查明:2018年10月12日下午5时30许,被告人兰某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兰某某到案后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兰某某曾因殴打他人受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另其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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