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二、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办结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15个工作日公告期)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15个工作日公告期)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