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消费券:
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包括:家电消费券300万元。
1.发放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3月31日。
2.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微信公众号中分多轮进行发放,活动时间结束或额度用完即止。
(2)用户在我市限上家电企业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3.使用规则:
(1)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同一笔订单限用一张消费券。
7.其它:
(1)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如消费者退货,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
(2)发券平台滚动公布可使用商家名单;实时公布家电消费券剩余数量。
(3)活动期间,一个身份证号限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