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消费券:
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包括:家电消费券300万元。
1.发放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3月31日。
2.面值:100元、200元、500元。
3.类型:满1000元减1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5000元减500元。
4.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限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含手机)的人员。
5.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微信公众号中分多轮进行发放,活动时间结束或额度用完即止。
(2)用户在我市限上家电企业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6.使用规则:
(1)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同一笔订单限用一张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