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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都有哪些?(汇总)

金华政府网    2023-06-07 13:49:53

就业创业政策(个人享受)

补贴名称享受主体政策内容享受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1.贷款: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每增加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增加贷款额度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贴息: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金华市区初次创业,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按每人500元(一年内在市区实现创业的再补贴700元)、已在市区创业人员(初次创业3年内申领)按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在金华市区初次创业的,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初次创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

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申请,在搜索栏输入“补贴名称”,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2.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华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图源:“金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