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才技能津贴
一、奖励对象
德清县企业单位就业的技能人才,在2021年1月1日后,新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的,且符合下列条件:
1.取证后在我县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
2.取证当月须在德清缴纳社保。
二、申报时间
2022年度技能人才奖励资金兑现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1年度核发的证书,首次申请补贴的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奖励标准
高级工2500元/年·人;技师5000元/年·人;高级技师10000元/年·人,津贴期限3年。
同一名人才,享受期间,技能等级晋升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累计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
注册在德清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非机关性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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