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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市亭湖区培训类补贴

盐城政府网    2023-11-07 14:55:53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按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贴。

联系电话:69938205

2、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联系电话:69938205

3、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在我区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的企业职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市区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1000元、1200元。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从2022年7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000元、1500元、2000元,具体按证书核发时间执行。

联系电话:68773318

线下服务地址:

1.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希望大道18号)一楼139、140窗口

2.各镇(街道、经济区)人社服务窗口

线上服务地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