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州论坛 公众论坛 今日常州

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政府网    2023-05-25 11:31:53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2023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为确保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确保本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序推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就近入学

幼儿园招生以方便家长为原则,相对就近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一致,是确定其就读施教区的法定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

(二)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施教区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谈),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根据“电脑派位、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工作。

(三)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通告同步、报名同步、注册学籍同步,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确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

(四)公平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实施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各公办学校必须按政策吸纳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学,区教育局做好相关统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三、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入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二)小学入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三)初中入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四)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武进区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五)港澳台胞、异地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在武进区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子女,凡需在武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武进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开设双语课程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六)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武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公办学校的招生通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统筹协调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应与一名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属地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或初中就读。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三)严肃纪律

1.严禁违反招生时序提前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选拔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3.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4.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招生入学政策,炒作学校、成绩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5.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6.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纳入黑名单等处罚。

(四)强化管理

各校必须严格学籍管理,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五)加强监督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拓展】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官网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