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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店主反抗施暴反被刑拘 是否批捕未定

财新网    2019-03-01 21:34:42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反抗施暴反被刑拘再添新例。2019年1月27日夜间,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一间美发店发生十多人参与的疑似打架斗殴事件,四天后店主陈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陈伟的家属则表示,事情是由于对方到店挑衅、先动手打人而起。3月1日,浦东警方将陈伟提请检察院批捕。陈伟的律师转述,警方内部对这起案件有不同看法,但仍然决定报检察院批捕,“看检察院的意见是怎样的”。

事发以后,陈伟的妻子李霞联系媒体,主动提供了三段视频。其辩解说,自己这一方虽然斗殴的人数比对方多,但事情的前因是,当晚有五个人到美发店讨要工程款,其中四人进店先围住陈伟讨要钱财,然后动手殴打美发店员工。“这些人每个的行为都非常暴力,店员们无非想把找麻烦的人赶到马路上交给警察。”从发生肢体冲突到警方赶到,前后不过15分钟的时间。

李霞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事件发生在1月27日22点43分以后。43分03秒,有四名穿黑衣的男子围住画面左侧穿着皮夹克的陈伟,其中一个人在抽烟。43分20秒,其中的一名黑衣男子首先动手,摁住一名扎着小辫的店员的脖子。该店员持续与来店讨债的人士拉扯,43分40秒,一记拳头挥到了这位店员脸上。

两段不同角度的监控视频都静默无声。视频显示,几名讨债者持续拉扯陈伟及另一名员工的衣领。随后有几名店员围过来,有人试图将陈伟与讨债者分开。陈伟被人从身后勾住脖子,他伸手揪住那人的头发,随后也被打到了脸。这时,店里逐渐打成一团。22点44分10秒左右,画面左侧的人已明显地互相攻击。十秒钟后,一名白衣店员脱下外套用双手打击对方,被打的人则不断还击。

“他们说话特别凶,先喊要我们跪下。我们店里有十几个员工呢,有美容师、美发师,当时在进行大扫除。”李霞在自己的店里对财新记者说,“这时候接近晚上11点,店里还有客人,影响很不好。是员工主动报警的。”

视频显示,几名穿着工作服的人都动了拳头。另一段监控视频显示,22点44分27秒,已挨了好几拳的陈伟被人推搡到店外。他跑回店里,打了一个讨债者的后脑勺。挨打的讨债者回头,店员们顺势合力把店里的讨债者胁迫出店。

李霞回忆,有店员喊着已报警了,本方的人也比对方多出许多,挑衅的人就站在店门口,没有敢跑。一段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显示,双方先在马路上互相拉扯,十几秒后人群大多叉手站着,一名讨债者坐在地上,有店员想按住他。背景音中有店员在喊:“你们来店里想干什么?谁叫你们来的?一个也不要动。”

附近派出所的警察约10分钟后赶到。用手机录制视频的是李霞的朋友,她只录了1分钟。

李霞开始觉得自己的美发店“应该没有责任”,但第二天警察把店封了。2月1日,警方打电话询问“店主是谁”,陈伟回说他自己是。警方要求陈伟带五六个人去做笔录,陈伟就带了人去。随后,警方决定刑拘陈伟以及三名美容店店员。

用手机录制的视频最初没有作为证据提交。陈伟被刑拘后,李霞将视频补交给警方。她与几个目击证人又去派出所做了一次笔录。李霞一度觉得陈伟和其他店员不会被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我们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我们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打架的双方都有数人被警方刑拘,所涉罪名都是寻衅滋事罪。财新记者未能联系到讨债一方。李霞说,自己曾向警方人士打听对方的供词,“听说对方的说法是陈伟喊了店员来围攻他们,对他们进行了持械殴打。”

李霞不认可这种说法。在手机录制的视频中,一名讨债者眉弓处出血,血从眼睛上方潺潺流到下颚。但监控视频显示,讨债的一方有人先顺手捡了一个金属垃圾箱的盖子。美发店员工说,此人在对店员挥舞这件锐器时磕到了自己。视频也显示,多数店员空手出门,但一名店员走出店门时捡起一根细细的小棍。李霞称,这是朋友庆贺她的美发店新开张,送的花篮的一条腿。

警方没有向陈伟的律师提供讨债者的伤情鉴定结果。据陈伟在看守所里对律师说,双方分别有四人进行了司法鉴定,“都是轻微伤”。

对于债务纠纷,李霞辩解,工程款已给了包工头,这几个黑衣男子不该来要债,而且“他们来的时候都喝得醉醺醺的”。李霞还称,黑衣男子讨要的钱款总额不过三四千元。财新记者联系上涉事的王姓包工头,其拒绝接受采访。除了当晚的事件,警方从未提及陈伟有其他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节。

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事发的美发店距离陆家嘴金融区约六公里路程,但该地在浦东属于新开发不久的区域。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对财新记者分析:“浦东新区流动人口较多、治安环境复杂,因此警方对打架斗殴的管制在上海各个区中属于比较严格的,十多人的斗殴往往被认为双方都涉嫌寻衅滋事罪。”这位人士续指,2018年底最高检察院印发了第12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四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可能对以后的司法实践有一些影响。

前述12个指导性案例之一发生在浙江杭州。最高检察院官网信息显示,2015年6月4日,杭州市某足浴店股东沈某因怀疑葛某等人举报其店内有人卖淫嫖娼,遂纠集本店员工雷某、柴某等四人持棒球棍、匕首赶至葛某的养生会所。沈某先行进入会所,无故推翻大堂盆栽挑衅,与葛某等人扭打。雷某、柴某等人随后持棒球棍、匕首冲入会所,殴打店内人员,其中雷某持匕首两次刺中养生店的员工侯雨秋的右大腿。

其间,柴某所持棒球棍掉落,侯雨秋捡起棒球棍挥打,击中雷某头部致其当场倒地。养生会所员工报警,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沈某等人抓获,并将侯雨秋、雷某送医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因严重颅脑损伤于6月24日死亡。侯雨秋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该会所另有两人被打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侯雨秋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杭州市检察院最终认定,侯雨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反抗施暴反被刑拘的事件时有发生。此前,在福州工作的黑龙江籍保安赵宇偶遇一女子被殴打,遂见义勇为上前拉拽制止并踢踹施暴者,造成其重伤。赵宇先是被刑拘,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获释后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声求助,引发广泛关注。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审查认为当事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过,这一结果并未完全平息公众质疑(详见财新网:“小伙见义勇为反遭刑拘 福州检方认定属防卫过当不起诉”)

陈伟、李霞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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