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鹿邑公安
随着春节临近
朋友圈里要账的信息都要刷屏了
不少人吐槽
“借一笔钱,失去一个朋友”
众所周知
诚信是立身之本
不管是朋友之间还是主顾之间
都应该诚信为本
但是有一种钱是一定不能拖欠的
那就是农民工工资
近日,鹿邑公安微信后台接到多起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鹿邑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帮助10多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0万余元。
2019年1月3日上午,鸣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时发现,10余名农民工在一工地售楼部聚集,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以孙某卫,徐某彬为首的10多名工人,自2017年8月在该工地干活一直到2018年10月,没有拿到工钱,眼看春节临近,这些农民工急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民警了解该情况后,劝导他们依法到鹿邑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劳动监察接到反映后,及时给工地负责人进行了联系,要求他们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但工地负责人以资金困难为由,仍拒不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大队遂将该案按照法定程序移交鸣鹿派出所,鸣鹿派出所民警很快查清工地负责人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违法事实,并立案调查。依法对该工地负责人王某某进行传唤,督促其抓紧时间付清所欠的工钱。王某某这才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主动把拖欠的10万多元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王某某已被鹿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