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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高考注意事项

鞍山政府网    2022-05-23 09:14:53

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二、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

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三、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

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