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市疫情情况:
2020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东宁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孔某某,男,40岁,公司职工,安徽太和县人。
12月9日,东宁海关核酸检测阳性,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会诊,综合检查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牡丹江市、东宁市立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牡丹江市、东宁市立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组织流调、检测和消杀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和现场管控等措施。
目前,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已对患者居住、活动等地区和场所实施封控人员和环境核酸检测。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相关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和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做好闭环管理和各项防疫工作。同时,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解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