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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哈尔滨健康证电子版查询指南

哈尔滨政府网    2021-04-21 16:22:53

1、进入黑龙江省从业人员体检信息中心

2、输入本人健康证编号和姓名进行查询。

常见问题解答

1、为什么从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健康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筛查是否患有妨碍公众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2、患有哪些疾病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3、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谷丙转氨酶升高?

谷丙转氨酶应≤40μ/L,如≥40μ/L表明受检人肝脏细胞有损害或有急性活动性炎症。多种因素可引起谷丙转氨酶升高,如传染病、脂肪肝、胆囊炎、心脏疾患、感染性疾病(肺炎、伤寒等)、化学性损害(饮酒、服某些药等)、剧烈运动后等。

4、肺结核病人治愈后是否可以《黑龙江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处于肺结核活动期及病程发展阶段的病人有很强的传染性,不宜从事服务性工作,经治疗后,需出具各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结核病专科医院、三级医院结核专科门诊的治愈诊断证明,并经体检办证单位复查正常者,可以领取《黑龙江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