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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慢性医保什么时候办?

哈尔滨政府网    2020-09-11 10:39:53

办理时间:

自2020年9月11日起,参保人可随时到特殊慢性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申报(法定节假日休息)

待遇启动时间:

城镇职工参保人自认定通过后次月起享受当季度相应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人自认定通过后次月起享受当年相应待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通过后即时享受相应待遇。

认定流程

1.预约。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本院单日可承担的认定人员数量,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或电话提供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参保人的现场认定时间。

2.初审。初审专家根据参保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照申报病种及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审验合格的申报患者,由专家结合患者提供的材料及临床症状,填写辅助检查校验表,按照医院疫情期间要求进行辅助检查并缴纳相应费用。

3.认定。认定专家根据申报患者的检查结果比照诊断标准进行认定,形成初步意见,经慢性病认定专家小组讨论后,形成最终认定结果,并由认定专家小组组长核准后盖章确认。

4.告知。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慢性病认定工作计划安排于次月对认定结果进行统一公布。

5.存档。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对申报信息及认定结果建立台账,并对认定材料留存建档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