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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有关事宜公告

哈尔滨政府网    2022-09-16 08:48:53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法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南岗区、平房区、松北区(以下简称:主城六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复核范围

保障性住房资格复核对象为取得2021年度《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的家庭。

二、年度复核条件

(一)申请年度复核的保障家庭需具有主城六区城镇常驻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户籍登记地址标有“村、屯”字样的,不纳入申请范围(户籍性质明确标注非农业或乡镇政府出具非农业户籍证明的除外);

(二)申请年度复核的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7元;

(三)申请年度复核的保障家庭在本市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房产(对已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保障家庭,自2022年9月16日后,家庭成员新增房产的,将取消保障资格,退出保障;房产未发生变化的,仍按照原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执行);

(四)申请年度复核的保障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或经交管部门认定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除外);

(五)申请度复核的保障家庭成员名下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一家个体工商户,且未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理事、总监、财务负责人等主要职务。

三、年度复核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资格复核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

3.《个人收入单位证明》(有工作填写提供);

4.《个人收入说明》(无工作填写提供);

5.需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银行流水;

6.《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7.《诚信承诺书》。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资格复核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

3.《个人收入单位证明》(有工作填写提供);

4.需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银行流水;

5.《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

6.《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7.《诚信承诺书》。

(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资格复核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4.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分散供养证;

5.《诚信承诺书》。

(四)外来务工人员

1.《资格复核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3.《个人收入单位证明》(有工作填写提供);

4.需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银行流水;

5.《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

6.社会保险证明;

7.《诚信承诺书》。

(五)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1.《资格复核申请登记表》;

2.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护照;

3.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4.《个人收入单位证明》(有工作填写提供);

5.需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银行流水;

6.《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委托行为填写提供);

7.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劳动(聘用)合同;

8.《诚信承诺书》。

四、年度复核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2022年9月16日9:0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6:00时,申请年度复核的保障家庭持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到截止时间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同时,申请家庭也可关注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工作日电话咨询户籍所在区住建局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岗区住建局:0451-82701912

道里区住建局:0451-84504832

道外区住建局:0451-88985328

香坊区住建局:0451-58629916

平房区住建局:0451-86504745

松北区住建局:0451-58799240

保障中心:0451-84317511、84300225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