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目前没有公布,现在已经发放到第四批了。
一、政府消费券
(一)发放时间:哈尔滨市第三批政府消费券定于11月7日9时发放。为提高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消费券有效期限为5天。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20家限上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9家家电通讯企业和全部餐饮类、文化旅游类商家。
(三)补贴标准:
(1)百货家电通讯券(不含超市):分20元、60元、100元、200元、600元和1000元面额。分别对应单次消费100元(含)至300元、300元(含)至500元、500元(含)至1000元、1000元(含)至3000元、3000元(含)至5000元和5000元(含)以上。
(2)餐饮券(含住宿业餐饮):分10元、20元、40元、60元和100元面额。分别对应单次消费50元(含)至100元、100元(含)至200元、200元(含)至300元、300元(含)至500元和500元(含)以上。
(3)文旅消费券:分20元、40元、60元和100元面额。分别对应单次消费50元(含)至100元、100元(含)至300元、300元(含)至500元和500元(含)以上。
(4)景区加油补贴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面额。分别对应单次消费10元至100元、100元(含)至200元、200元(含)至300元、300元(含)至500元。获得补贴券后,可在市辖区内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