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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指南

运城政府网    2023-09-16 14:06:53

运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医嘱、门诊病历、购药清单等证据综合认定。

2.误工费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80元/天×误工时间。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或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受害人日均工资×误工时间

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50元/天。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点击阅读:运城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