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
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残疾证等)办理太原市图书馆“实体读者证”。未携带相关有效原件的中国公民可通过手机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虚拟读者证”。
实体读者证申办手续:
(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可通过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读者证”(需现金)或免押金“阅览证”。
(二)持其它有效证件(户口本、残疾证等)的读者请到一层办证台人工办理(需现金)。
(三)外籍人士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原件及现金到总服务台办理。
虚拟读者证申办手续:
(一)读者可在一层服务大厅自助办证机或太原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微信办证”
中微信支付押金自助办理虚拟微信证。
(二)在支付宝借阅宝中芝麻信用分达到600分以上,可免押金办理虚拟信用借阅证。
注:读者证、阅览证、虚拟读者证一人限办一证。
二、退证
(一)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后,本人携带读者证、原办证有效证件等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
(二)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三、挂失、补办
(一)读者证挂失:读者若不慎遗失实体读者证或阅览证,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拨打电话(6160116)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行承担。
(二)读者证补办: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实体读者证、阅览证补证需缴纳工本费5元。
四、办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