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
在岗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
3、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条件及标准参照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领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点即可申领。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
2、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申请材料:
持以下材料到本人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取得以下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申请次数:1年1次1证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每次补贴仅限于1个证书。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过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温馨提醒:
具体计次以申请人成功提交申领信息并享受补贴为准,未成功提交申领信息、因故被驳回或申请人主动放弃申报等情况,不计入申报次数;计次时间以申请人成功提交申领信息为准。
六、证书鉴定: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的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可申领补贴,同时职工需在证书自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温馨提示:
教师资格、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均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重庆网上申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