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接种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5—17岁学生由监护人带领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由区县卫生健康委结合当地实际,原则上优先采取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完成15—17岁学生第二剂次灭活疫苗接种和12—14岁学生第一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第三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原则上采取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的方式,完成12—14岁人员学生第二剂次灭活疫苗接种。 12—17岁非在校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组织动员,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
二、接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