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见习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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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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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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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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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总数 |
| 留渝过年 外地见习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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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户名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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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本单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已经为留渝过年的外地见习人员足额发放“留岗红包”,涉及见习人员未离开重庆。如有虚假,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区县(自治县)人社部门意见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留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数”栏填写当次申报涉及的见习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