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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2021年重庆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罚款多少钱(个人+经营者和管理者)

重庆政府网    2021-01-03 14:11:53

  1.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个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罚款;不听劝阻,且有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未成年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监护人或者学校予以批评教育,监护人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其戒烟。

  2.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公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设置吸烟区又不禁止吸烟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吸烟区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拓展阅读

  我市将加强无烟机关、无烟卫生健康系统、无烟学校建设,到2022年,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并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医务人员不在工作时间吸烟,并劝导、帮助患者戒烟;教师不当着学生的面吸烟,并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知识。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养成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法律意识和各类无烟环境的建设。

  该负责人提醒,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同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行业监管热线,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