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7日内有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三、离开新疆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的需报社区同意,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点集中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健康提示:
(一)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做好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好口罩,加强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多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