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0—24时,彭水县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4月27日24时,彭水县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例,现无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4月27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如下:
彭水县确诊病例1,系市外返渝人员。4月26日从市外自驾出发,于4月27日到达彭水县后即被隔离管控。4月27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现将其在渝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26日
19:57-23:10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驾经G42高速至黔江区舟白服务区停车场;
23:10-23:55 经G5515高速、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
23:55-次日00:09 在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公路边停留(未下车)。
4月27日
00:09-00:18 经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
00:18-01:16 自驾至彭水自治县黔中大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27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轻型),转运至治疗点救治。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若有轨迹交叉或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进出重庆规定:
出重庆:本市人员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进重庆: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配合做好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