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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中院受案增速慢刹车调查

经济网    2018-10-18 16:49:31

□ 记者  申东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井喷式增长,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坚守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法院不堪重负,给审判质效带来严峻挑战。

两年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慎提出“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理念并积极付诸实践,为有效缓解办案压力、促进社会治理趟出一条新路。试点工作开展后,中卫法院诉讼案件数量增长幅度同比下降6.9%、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4%、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2.2%。

如何实现受案量增速“慢刹车”?今天,《法制日报》记者深入中卫中院,一探究竟。

法官超负荷工作亟待减负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始终在高位运行且不断增加,特别是2015年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受理案件数量更是一路上扬,法院办案压力沉重。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中卫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为10774件、11650件、15180件、17615件、19234件。其中民事和执行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左右。

与此同时,办案法官人数较以往减少,至2017年年底,中卫法院共有员额法官122名。办案任务却不断加重,2015年法官人均办案90.9件,2017年为157.7件。刨去周末休息和法定节假日,全市法官2017年审结1件案件仅有1.5天,甚至有些基层法院法官一年要审结300多件案件,办案质效需要提升,而超负荷工作的法官更亟待减负。

中卫中院院长尹效恩告诉记者,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和办案法官的减少带来的后果:一是个案审理时间被迫缩短,案件裁判质量受到影响;二是法官在审限内难以顾及办案所有细节问题,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公信;三是法官超负荷工作,危及司法队伍稳定。种种影响和危害给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带来的冲击深远持久。

尹效恩介绍说,自2015年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一路上扬。2016年,宁夏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同比上升19.2%。诉讼案件中95%以上的纠纷涌入中基层法院。

“社会是个大体系,人们在社会交往和经济发展过程中避免不了发生矛盾纠纷。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如何从源头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诉讼案件,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和执行案件的质效,实现让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降下来,让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升上去‘一降一升’目标,是我们进行案件增量遏制理论实践探索的初衷。”尹效恩说。

多元化解矛盾在开庭前

4年前,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村民范东海借了同村的范兴清1.4万元,一直没有偿还。今年10月10日下午,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特邀调解员、柔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立华把双方约到法庭,讲解诉讼的风险、调解的优势,经过半个小时说理讲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范东海10月15日前支付6000元,剩余8000元年底前还清。2014年以来,张立华经手调解600件矛盾纠纷,没有一件反复,全部履行。

今年6月13日,中卫市委、政府两办印发《中卫市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方案》,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由中卫中院大力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举证责任告知制度,教育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诉讼证据规则与裁判结果的关系,正确看待纷争发生的原因及生活、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对诉讼、执行效果的影响,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行使诉权、减少盲目诉讼,降低非理性诉讼案件数量。

不通过诉讼就解决争议,既让当事人受益,也使法院减少了一起诉讼案件。遏制案件增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正是中卫中院把审判机关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的角色转换和功能调整。

今年6月,中卫市石基业建化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业建化)将天元锰业起诉到法院。原来,从2013年起,天元锰业就拖欠公司近1100万元供料款不还。石基业建化资金周转不开,工人拿不到工资,堵厂封路,被迫借高利贷维持运转。

中卫中院立案庭法官告诉石基业建化负责人侯伟诉讼风险,如果起诉打官司,不仅周期长,成本高,而且双方很难继续合作了,建议他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安排下双方经过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天元锰业承诺分期付款并支付了部分欠款。

石基业建化代理律师康占忠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如果进入诉讼环节,最少6个月才能判决,现在一个月就解决了,不仅诉讼费减少5万元,也省去了判决之后可能产生的保全费、执行费等,算下来节省了数十万元。“感谢法院诉前调解,不仅让我们有了周转资金,减少了损失,也让企业活了下来。”侯伟深有感触地说。

其实省事的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法官们也可以从庞杂海量的案件中脱身,集中精力将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审理好。以沙坡头法院柔远法庭为例,今年前6个月,除需要司法确认的135件诉前调解案件,法庭直接受理案件仅为146件,较去年同期的215件下降32%。

社会治理源头减少讼争

记者了解到,中卫两级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将案件化解在开庭前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建议、案例指导等形式,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减少行政诉讼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完善诉讼案件证据引导标准,提高一审质量,降低二审、再审、重审比率。运用繁简分流与甄别机制、小额速裁、刑事认罪认罚从宽等诉讼政策,完善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减少纠纷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中卫两级法院2017年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审判质效有了提升,遏制案件增量工作效果初步显现。

中卫中院研究制定《关于遏制案件增量的指导意见》,从做实依法治理减少诉源、强化法院内部审判管理减少重复案件、深化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减少诉讼案件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指导意见,其中重要一条是力求通过审判的指引评价作用发挥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与创新,修复、激活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纠纷化解的功能,引导群众增强自我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从矛盾产生的前端,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案件数量。

中卫中院遏制案件增量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得到中卫市委、政府的支持。今年6月,中卫市两办印发《中卫市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减少诉讼案件增量等方面40个职能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完成时限。

中卫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玉森告诉记者,中卫中院遏制案件增量、源头减少诉讼纠纷的理论实操,符合当前政法各单位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前端工作的思路。自治区、中卫市两办转发推行,就是要倒逼行政机关和社会综合治理部门做好前端矛盾纠纷化解,共同构建“大调解”体系,增强群众自我解决纠纷能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激活社会组织化解纠纷功能,引导民风向好,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诉讼案件。

法制日报中卫(宁夏)10月17日电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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