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辉”)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资料显示,宁夏华辉涉嫌违规的事实主要有:重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对高价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重大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和披露。
鉴于以上事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新日恒力及时任董事长虞建明, 董事会秘书赵丽莉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本邦获悉,宁夏华辉于2017年5月17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煤质活性炭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文章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