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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承担的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顺利通过中央编办评估政事分开: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

南通网    2018-10-21 10:59:01

10月12日,金航机575船通过网上不见面审批方式,向启东市交通局申报危险品运输船舶经营许可,用以运输氢氧化钠溶液,启东市交通局在审批同意后通报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监管。

“通过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把原来同属原市海事处的事前审批和事中监管有效区分开来,不仅让执法更公正廉洁,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便利。”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航行监督科科长李雅美说。

2016年4月,启东作为江苏6个县级市之一,被中央确定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市)。经过两年时间的探索、推进,改革试点达到预期效果,顺利通过中央编办评估验收。

政事分开,职能归位理顺

“长期以来,启东市交通运输由事业单位履行部分行政职能,随着此次改革到位,这一管理模式正在彻底改变。”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惠锋介绍,原启东市运输管理处、启东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启东市地方海事处以及启东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政职能收归机关,行政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被确定试点县(市)后,启东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在扎实调研、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启东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全市28个事业单位纳入此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范畴,其中9个只转职能不转机构,4个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另外15个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统筹推进。

“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将‘政事分开’作为核心。”启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面梳理涉改单位的555项行政事项的基础上,将确需回归机关的行政职能全面回归,不留一根尾巴,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破解了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问题。目前,启东市涉改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执法职能一并纳入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的555项行政事项全部纳入权力库,并上网公示。这些改革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履行职责,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属性,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

机构整合,运行高效顺畅

除执法类事业单位,本次改革启东市共计撤销10家事业单位,精简率达76.9%。

“改革整合了交通系统水上和路上的执法力量,成立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让执法更有力。”这一点,李雅美坚信。同样,启东农委相关下属事业单位也是本次改革的重头戏,通过改革,行政许可类的行政职能纳入市农委,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类职能则纳入了启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这样审批、监管与执法的分离,为启东市放管服改革,打造科学政府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启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启东市也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市),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把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

在剥离完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后,撤并整合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能使事业单位职能更加清晰。在改革中,启东市在“减”字上做足文章。比如,启东市散装水泥办与启东市住建局下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公益组织职能整合,组建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发展中心,撤二建一的做法使得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化。

人员安置,改革平稳有序

职能划转、机构整合、人员安置、工作衔接等,关系到改革的顺利推进。而历次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单位整合容易,人员安置一直是难点。此次改革得以平稳推进,启东市交通局在人员安置方面为全市作了示范。

此次改革,涉及启东市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105名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1名编外劳务人员。因为单位整合人员重组,有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

“如何确定这些工作人员,难度相当大。”周惠锋说,“必须做到人员过渡安置公开公平,全程透明化。”启东市交通局党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体讨论反复论证人员过渡安置方案,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现场测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杜绝任何暗箱操作,最终,通过积分选岗方式产生了人选。

在改革过程中,启东市坚持以保障职工利益为根本,编办、人社、涉改单位主管部门多次协商,结合省里出台的人员过渡安置政策,探讨解决人员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涉改单位按程序就部门内部人员流动作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组织、编制等部门审批。

目前,启东市所有涉改单位人员,已分流安置到位,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通讯员 陈丽娣 王佳

记者 黄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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