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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三举措”推进专项扶贫资金落地见效

亮点黔西南    2019-03-05 07:59:50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望谟县精心安排部署、加快建设实施、严肃督查问责,努力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为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全面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望谟县财政局把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统筹推进。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明确职责,加快建设实施。明确专人负责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扶贫资金进行审核,将资金纳入“数据铁笼”平台管理,每月按时向各实施单位下达加快项目资金拨付的文件通知,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每月按时收集最新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编制资金拨付明细表,及时了解各项目的拨款情况和余额,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单据的整理核对,并及时登记入账。

强化管理,严肃督查问责。按照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抓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要求,建立资金“收回”制度,即项目结余资金和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必须全部上缴县财政统筹安排,收回的存量资金必须在年底前形成支出。同时,为了管好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街道)扶贫项目进展、资金管理使用、拨付进度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按照脱贫攻坚问责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王兵)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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