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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开车回乡载“亲朋”超载 被晴隆交警查获

亮点黔西南    2019-02-08 08:16:29

2019年1月30 日,晴隆县交警大队秩序组一组查获一辆超载车辆,民警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晴隆县交警大队秩序组一组按照工作安排,在晴雨线2公里600米处进行车辆安全排查。15时56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浙G***XA的小型汽车进入排查范围;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排查,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辆上的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已经超过了该车的核定载人数量。

随后,经过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邓某是刚刚外出打工开车回来,开车接亲戚出门,为了方便就超载出行才超载。民警了解情况后,根据邓某这一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到达20%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驾驶员邓某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理。

在此,晴隆县交警大队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来临之际,切勿为了图方便,违规载客载人,为了您和您家人(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文明行车。

(张小丽)

责编:王鸿洋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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