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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昌都进出防疫政策

拉萨政府网    2022-10-12 09:21:53

来源于9月14日昌都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一、尽量减少跨市域出行和活动。昌都市辖区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倡导非必要不出昌。对长期在我市居住生活人员和入(返)昌后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集中)健康监测的人员及车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测温正常,经查验7天内无市外旅居史,即可在市域内有序活动。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下同),经离昌卡点查验身份证、现场测体温,出示藏易通、行程卡“绿码”,并进行一次抗原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离昌。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长途客运站、出昌卡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市域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二、积极倡议非必要不入(返)昌。倡议所有市外人员非必要不入(返)昌,确需入(返)昌的必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报备,提供“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和行程卡“绿码”,在抵达昌都第一落点、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抗原检测”。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前往指定隔离场所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不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需就地完成3天隔离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后方可流动;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提前向社区报备,由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组织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流动。其他地区入(返)昌的,进昌后按照要求执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向社区报备后方可流动。

三、实行入昌车辆人员闭环管理。对外来进入昌都或经过昌都辖区的车辆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控或由属地送出昌都。

所有进入我市的货运车辆首站由公安机关开具由市疫情办统一制发的通行证明,沿途各检查卡点在查验司乘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持有“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前提下,不得无故阻拦不予放行。在抵达昌都第一落点做一次核酸检测,全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严消毒、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等要求。卸货后,由属地或接货单位(个人)按照闭环管理规定送出我市;返回我市的货运车辆的司乘人员,由属地负责,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外来进入昌都辖区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涉及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急需物资或持有西藏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保供车辆和司乘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四、增强防疫意识共筑防控屏障。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疫意识,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防护意识、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外出要关注目的地及途经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和防疫政策,不去高中低风险区和有确诊病例地区,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自觉做到不聚集、不串门、不扎堆,尽量不要前往人群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如进入交通场站、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1米线、测温、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市民群众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加强针,主动参加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接尽接、应检尽检、不落一人。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主动进行健康监测。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本公告未提及事宜按2022年9月11日《关于昌都市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实施。您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旅客朋友关爱自己、呵护家人,从我做起,积极参与、配合防疫工作。瞒报、谎报、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昌都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昌都市疫情办:0895—4826123

卡若区疫情办:0895—4848037

江达县疫情办:0895—4514099

贡觉县疫情办:0895—4536455

察雅县疫情办:0895—4602131

芒康县疫情办:0895—4541884

左贡县疫情办:0895—4552613

八宿县疫情办:0895—4561412

洛隆县疫情办:0895—4578919

边坝县疫情办:0895—4582203

丁青县疫情办:0895—4595313

类乌齐县疫情办:0895—4501811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出藏政策】:来源

10月11日下午,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卫健委发布出藏离藏政策。

首先,非必要不出藏;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人员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不出藏。

其次,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出藏人员应当满足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三天三检;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当满足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即两天两检;最后一次核酸采样要在出藏前24小时内。

第三,所有出藏人员在机场、火车站、陆路关口增加1次核酸单采单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如果检测结果为阳性,检测机构要及时通报本人,同时通报途经地和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