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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半月 执法部门开出多例罚单

新浪浙江    2019-01-15 12:50:27

2018年12月31日起,《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市民日常养犬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开展犬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更是维护了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这一规定正式实施半个月来,金华对违法养犬行为开出了多例罚单。

首张罚单出现在1月3日。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江南中队收容小组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巡查至南苑路上时,发现一只佩戴狗牌却没有牵引绳也没有犬主在身边的白色比熊,队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收容。

下午四点,犬主携带其身份证和狗证来中队处理,副队长赵群兵对其进行教育,告知其违反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犬主也诚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遵守规定,做一名文明的养犬人。

依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队认为其态度较好并配合,给予其200元最低处罚。

这也是《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无独有偶。

1月11日上午10点,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东关口巡查时,发现一只犬在人行道上随意活动,立刻进行收容。收容后发现该犬佩戴犬牌,当即联系到养犬人,要求其到局里进行处理。11点,养犬人到该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养犬人200元罚款的处罚。

为增强文明养犬的意识,该养犬人还主动学习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并完成了该局的《文明养犬知识问答》,并将满分答卷发送至朋友圈进行集赞宣传。

同时,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处罚了两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养犬市民:爱犬,请给它一个“身份”;外出时,不要丢开牵它的绳;人多的场合,请给它戴上嘴套;及时为它清理粪便;及时带它注射狂犬病疫苗。

下一步,各分局将结合各自实际,在违规遛犬携犬高发时段,对辖区问题多发区域加强监管、定岗值守,确保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及时规范处置,加大对犬主不牵犬绳等不文明行为依法查处的力度,要让“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便溺必自清”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行为,展现出金华城市的文明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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